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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

文章来源: 浏览量:372发表时间:2022-11-21 14:52:07

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结合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全面强化“两个坚持”、全力实现“两个更大”,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通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建设法规制度健全、保护严格公正、运行顺畅高效、服务规范便捷、文化自觉自信、开放合作共赢的创新型知识产权强省,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创新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知识产权市场价值更加凸显,关键技术领域核心专利布局实现重点突破,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到14%,版权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到7.5%,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额达到130亿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上述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

到2035年,我省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参与知识产权区域协同发展、参与国际合作的良好格局,创新型知识产权强省基本建成。

二、构建支撑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的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体系

(三)健全科学完备的知识产权地方法规制度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法规研究,修订安徽省专利条例、安徽省林木种子条例,修改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健全完善地理标志、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在合肥国家实验室、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创新主平台、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探索前沿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新规则。适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法及时推动知识产权法规规章立改废释。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四)完善职责明确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议事规则,明晰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建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提升职能部门知识产权政务服务能力、服务效率,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强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履职能力和事业单位服务功能,加强对基层知识产权工作指导,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

(五)构建公正合理、评估科学的政策体系。坚持严格保护的政策导向,完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探索知识产权多元化转移转化政策。落实著作权登记制度、网络保护和交易规则。落实知识产权政策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政策制定与实施效果评估。

(六)探索建立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制度。加强互联网领域、数据、开源、算法、人工智能产出物等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研究制定我省传统知识、传统文化等领域保护制度。加强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学艺术等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和转化利用。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衔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三、健全支撑最优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七)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制。实施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工程,加强审判基础、体制机制和智慧法院建设。提高司法裁判的市场引导作用。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改革创新,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管辖布局。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构建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和程序集约化的审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法官的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选拔,加强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加大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力度,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加强合肥知识产权法庭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及长三角地区其他知识产权法庭的交流与协作。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完善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工作制度,推进情报信息支撑体系建设,探索信息化时代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网络犯罪工作模式。加强检察机关监督机制建设,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

(八)健全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健全知识产权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执法保护规范化水平,加强行政执法指导工作,完善执法指导业务体系,加大案例指导制度适用。大力提升行政执法和行政裁决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探索建立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推进执法重心下移,重点对侵权案件高发地、制造业集中地、专业市场等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健全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依法公开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监管相关平台。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系。健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发挥行政裁决制度作用,加大行政裁决执行力度。深入探索依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健全完善跨区域、跨部门执法保护协作机制。加强对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侵权态势的综合研判,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九)健全统一领导、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实现政府履职尽责、执法部门严格监管、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市场主体规范管理、行业组织自律自治、社会公众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健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鉴定和维权援助体系,加强相关制度建设。构建省、市、县维权援助工作网络,推进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纠纷调解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线上线下诉调对接工作,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和平台建设,强化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引导电商平台、实体市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自律。落实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完善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网络,建设安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进芜湖、蚌埠、马鞍山等地申报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充分发挥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完善我省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信息平台,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

四、完善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

(十)健全以十大新兴产业为重点的高价值知识产权产出机制。完善以质量和价值为导向的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质量评价政策协同联动,引导创新资源向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倾斜。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计划,培育专利密集、品牌价值高、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建立健全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实施版权创新发展工程,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信息网络等领域形成一批精品版权。围绕生物育种前沿技术和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植物新品种。保护和传承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大力推动中医药、中华传统餐饮、工艺美术等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海外保护。

(十一)健全体现知识产权最大价值的运用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促进壮大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完善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推动专利导航全面融入各类主体创新决策全过程。健全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制,防范产业发展知识产权风险。按照国家部署,改革国有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扩大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支持开展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产业创新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培育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商标品牌。引导企业建立品牌管理体系,提升行业品牌和区域品牌的国内外影响力。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动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融入乡村振兴,培育一批富农兴农“金字招牌”。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推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十二)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转化机制。鼓励服务业态融合发展,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和培训服务水平,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实施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工程,支持合肥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标杆城市,加快建设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培育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形成激励与监管相协调的管理机制。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健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健全版权交易和服务平台,加强作品资产评估、登记认证、质押融资等服务。探索推进版权创新发展建设试点工作和版权展会授权交易体系建设。

五、建设规范便捷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十三)加强标准规范、便捷质优、体验优良的公共服务供给。制定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江淮大数据中心,探索建立安徽省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库,实现与经济、科技、金融、法律等信息的共享融合。有效利用信息技术、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手段,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率。加强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做好重点展会知识产权服务。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

(十四)建设覆盖全面、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深入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政务服务,推动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作品登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等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和“一站式”服务。依托“皖事通办”平台,探索建立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推进分级分类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发展高水平的专门化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公共服务。围绕我省十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引导和支持各地在特色产业园区、试点示范园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服务业集聚区内建设特色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十五)建立主体多元、内容丰富、利用高效的信息服务模式。加强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开放力度,向公众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检索等基础性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培育建设,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图书情报机构、行业组织等提供专业化、公益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规范知识产权数据交易市场,引导市场化、社会化机构充分挖掘知识产权数据价值,提供高端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产品。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推进长三角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合作交流,促进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共享。

六、厚植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文化氛围

(十六)培塑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加强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培养公民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习惯,自觉抵制侵权假冒行为。倡导创新文化,弘扬诚信理念和契约精神,大力宣传锐意创新和诚信经营的典型企业,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引导全社会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厚植公平竞争的文化氛围,培养新时代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十七)构建内容丰富、灵活多样、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传播载体。构建全媒体知识产权文化传播格局,打造新兴主流媒体传播平台。创新内容、形式和手段,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宣传。定期发布安徽省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宣传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提炼知识产权品牌核心内容。利用知识产权论坛、展会、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品牌活动,扩大知识产权事业影响力。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设世界一流的知识产权重点智库,大力发展知识产权特色智库,深化知识产权理论、政策研究,加强国际学术交流。

(十八)营造开放包容、创新务实、活力迸发的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健全专家咨询委员会机制。加强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有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流动配置机制。构建党政机关、高校和社会培训相结合的多元教育培训体系。支持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高校探索设置知识产权交叉学科学位授权点,加强省内高校二级知识产权学院建设。实施知识产权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加大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和知识产权专员等培养力度。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安徽)基地和全国版权示范基地安徽省版权教育基地等各类培训基地建设,夯实培训基础。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做好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培养和培训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养。开发一批知识产权一流课程。加强干部知识产权素质培养,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和选学内容。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持续提升青少年的知识产权意识。

七、打造促进内外协同联动的知识产权开放发展新格局

(十九)推动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立足地区资源禀赋,明确发展定位,发挥比较优势,推进协调发展。推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依靠高质量知识产权,不断提高创新效率;推动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充分发挥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全力打造国际知识产权高地;推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在优势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上取得突破,加快产业升级步伐;推动皖北地区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促进企业创新创造,推动经济跨越式发展;推动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以加强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依托,促进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不断健全版权等知识产权的生态保护机制,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各类开发园区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

(二十)全面深度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推进长三角地区、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知识产权区域协同发展。开展对话交流、重大事项协商、规划衔接,建立健全区域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推动区域知识产权管理联动,推进建立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共服务协同机制,开展区域知识产权管理干部常态化挂职学习交流。推动完善长三角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机制。探索上海张江、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两心共创”知识产权一体化管理机制。依托安徽科技大市场、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等载体,推动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市场互联互通。

(二十一)构建高质量对外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网络。借助世界制造业大会、世界显示产业大会、世界声博会、中国国际徽商大会、中国国际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等平台,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下,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务实合作,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提供人才培训等多样化知识产权服务。鼓励市场主体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拓展海外专利布局渠道,塑造安徽商标品牌良好形象。加强安徽皖美品牌、精品版权、优质地理标志产品等全球推介,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支撑。

八、组织保障

(二十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年度计划高效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协调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统筹部署相关任务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十三)强化条件保障。完善各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支持。综合运用财税、投融资、招商等相关政策,引导市场主体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保障重点任务落实。按照有关规定,对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二十四)强化考核评估。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本纲要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年度监测和定期评估总结,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研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考核评价和保护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将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知识产权相关指标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及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在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中,注重考核知识产权工作成效。各地政府要加大督查考核工作力度,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纳入督查考核范围。完善通报约谈机制,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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