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2021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在京举行,各界代表就网络版权保护和发展工作年度热点深入广泛交流。大会发布了2020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具体如下:
1. 北京“10·24”侵犯网络文学著作权案
2018年9月,根据相关线索,北京市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自2018年开始,覃某某等人运营鼎阅集团,在10余个APP平台上向用户提供侵权网络文学作品5072部。2020年12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北京鼎阅文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罚金150万元,判处覃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罚金80至20万元不等,判处其他8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上海李某某等制售盗版玩具案
2018年10月,上海市公安部门网络巡查发现网店销售涉嫌侵权盗版玩具线索。经查,2015年至2019年4月,李某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拆分乐高玩具后通过电脑建模等方式,对乐高玩具进行复刻,并冠以“乐拼”品牌通过线上线下销售,涉案金额3亿余元。2020年9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决李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9000万元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 江苏扬州“2·15”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
2019年2月,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会同版权部门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马某予等二人盗录传播包括《流浪地球》等春节档院线电影在内的413部电影,违法所得分别为404.4万余元、55.6万元等。2020年9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马某予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50万元等。
4. 江苏淮安“2·22”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案
2019年2月,根据权利人投诉线索,江苏淮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公安部门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17年至2019年,王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购进用于销售的侵权盗版图书68种、93万余册,运至其租赁的北京仓库和淮安仓库储存,后通过网络对外销售,涉案图书码洋9000余万元。2020年11月,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两被告单位罚金各50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万元等。
5. 江西南昌“0791DJ音乐网”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案
2018年12月,根据相关线索,江西省南昌市文化执法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龚某某经营“0791DJ音乐网”,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互联网上下载大量音乐作品,提供在线收听及下载服务,点击数1881万余次。2020年11月,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龚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
6. 山东济宁“5·21”侵犯著作权案
2019年5月,根据权利人培生公司投诉线索,山东省济宁市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支队联合济宁市、市中区两级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查办。经查,济宁爱贝国际少儿英语培训机构负责人郑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委托济宁双星制版印务有限公司刘某印刷《爱贝国际少儿英语》等侵权盗版制品7余万册,并通过网络销售盗版制品6余万册,非法经营额403万余元。2020年12月,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万元等。
7. 贵州汪某等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美术作品案
按照公安部统筹指挥侦办制贩假冒字画系列案的部署,北京、上海等地打掉了制贩假字画犯罪团伙9个,查扣涉案资产1亿余元。其中,查明汪某等人将大量假冒李可染、李苦禅等名家署名的书法美术作品,送各拍卖行拍卖或直接贩卖,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2020年9月,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汪某等十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691万元至18万元不等。汪某等人不服一审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0年12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改判汪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50万元。
8. 湖北91资源系列网站侵犯著作权案
2018年9月,根据国家版权局移转线索,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李某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从互联网上采集大量侵权影视作品,通过运营资源网站进行广泛传播,并通过广告非法获利。浠水警方侦破涉嫌侵权影视网站500余个。2020年11月,浠水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四年,罚金45万元等。
9. 福建制售侵权盗版幼儿教辅系列案
2018年4月以来,根据权利人投诉线索,福建省版权局先后组织宁德等地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对盗版幼儿教辅系列案进行查办,共立案查处6起案件。2019年1月,三明市版权执法部门会同公安部门抓获涉案人员5人。经查,该团伙非法印制、销售盗版幼儿教辅13.8万套,非法获利100余万元。截至2020年底,该系列案共刑事判决3起、行政处罚3起,先后判处7人有期徒刑五年至有期徒刑缓刑不等,累计罚没、追缴金额320.18余万元。
10. 上海犀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摄影作品著作权案
2020年7月,根据投诉线索,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上海犀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其经营的网站向公众传播中超足球比赛摄影作品257张。2020年12月,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